福莱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 "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福莱特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 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针对福莱特 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 式对福莱特进行了日常的持续督导。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 | | | 导制度,已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