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4] - 设主席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3日前发通知[13] - 须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履职规定 - 委员一年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不能履职[14] -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4] 职责与流程 - 对公司长期战略、ESG管理和重大投资提建议[2]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7] 规则施行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