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提前赎回,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 取相关说明并审慎查验,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我们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请审议王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提请审议王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的 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