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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运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京运通京运通(SH:601908)2023-10-26 17:48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和人员[2] 独立董事职责 - 年报工作中需听取汇报、监督进程、审阅资料等[4] - 关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政策等变更情形[8] - 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需说明理由并披露[15] - 按要求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股东大会报告[9] 财务负责人工作 - 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初步安排及资料[10] 会议安排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报前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11] - 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联名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事项,董事会应采纳[8] 外部机构聘请 - 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