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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运通:京运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京运通京运通(SH:601908)2023-10-26 17:48

股东大会相关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 交易审批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报董事会批准[3]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报董事会批准[3]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报董事会批准[3]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报董事会批准[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报董事会批准[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报董事会批准[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 - 交易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4] 关联交易相关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关注[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4]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4] 财务报告报送相关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5]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5]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相关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