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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集团: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8 17:1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任何时候不少于三人[4]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5] - 最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5][6] - 过往任职被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5年以上全职相关工作经验[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8] - 特定股东相关人员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主体有权提候选人[13] - 选举需提前报上交所,异议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大会[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 连任期限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报告董事会[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至少三名成员[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4] - 董事会对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 公司配合要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原则上不迟于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9]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9]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安排独立董事实地考察并听取财务总监汇报[33]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财务部门负责人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资料[33]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见面会[33] - 独立董事审查年报程序和资料不符可提意见,未获采纳可拒绝出席并要求披露[34] - 独立董事就公司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意见并出具专项说明[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