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集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飞)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资格证书[1] - 不得为特定股东及其亲属[2] - 最近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3家[3] - 在北京金隅集团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6]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资格证书[1] - 不得为特定股东及其亲属[2] - 最近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3家[3] - 在北京金隅集团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