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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宏昌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宏昌电子宏昌电子(SH:603002)2024-04-24 19:18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材料,紧急情况经同意可随时通知[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专门会议[4] 会议召集与主持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名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4] 事项审议与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包含多项内容,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6] - 会议档案至少保存10年[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8] - 制度于2024年4月23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