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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鼎龙科技鼎龙科技(SH:603004)2024-02-07 21:4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本委员会的职责,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鼎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本委员会应由三名公司现任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 事。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 1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