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 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 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 接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四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 资金。 第五条 为控制风险,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产品。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 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进行 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 第八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