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股份: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三维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在认真审阅、核 实了有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申作青)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かわら 年 11 月 30日 t and the program and the see 本次对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