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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通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4月)
如通股份如通股份(SH:603036)2024-04-11 17:13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其他制度规范和《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 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三)必须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 董事 会 秘 书 资 格 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