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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如通股份如通股份(SH:603036)2024-06-17 18:04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7]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董事变动 - 董事辞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6] - 董事缺额达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补选[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2][13]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提议时,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3] 会议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4] 议案审议 - 交易涉及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关数据10%以上且绝对金额有要求时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财务资助交易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会议五分之四以上董事通过[10] - 公司对外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五分之四以上同意[21] 议案类型 - 固定议案包括年度董事会、总经理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16] - 临时议案需相关提议人向董事长书面提议,载明提议人、理由、会议信息、提案等[16] 会议资料 - 董事会资料含召开通知、议程、目录和议案,重大议案需附可行性报告等附件[18][19] 会议表决 - 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通讯表决 - 董事会会议可通讯表决,通知及议案提前十日(临时会议五日)发董事[24]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5]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经董事会提议修订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