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海汽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加期审计的安排体现了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有 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 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 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注册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宜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由我们 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2.就本次交易,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最新审计基准日,中天 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