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海汽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说明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说明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旅投免 税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 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 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