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海汽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符干春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时,对符干春先生 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各委员签字:陈海鹰 、段华友、羊荣良 2024 年 2 月 18 日 经审核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人选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 条件。未发现本次提名人选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 禁入情形存在。同意提名符干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并同意提请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予以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