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3次以上[8]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3]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第一至三项职权须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24] - 审议特定事项形成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5][26] - 原则上至少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可免于执行但需说明[25] - 应对审议议案发表明确意见,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2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36]
海汽集团: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