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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蜻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红蜻蜓红蜻蜓(SH:603116)2024-04-15 18:4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裁提请 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