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红蜻蜓: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红蜻蜓红蜻蜓(SH:603116)2024-04-15 18:4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 事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红蜻蜓鞋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选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负责制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 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