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股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之保荐机构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有关事 项的监管工作函》之保荐机构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徽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就贵方下发的《关于金徽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 3411 号)中所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 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 黑体(加粗): | 工作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不加粗): | 对工作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1 | 事项一 3 | | --- | | 事项二 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