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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SH:603177)2024-04-25 21:34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9] - 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提议与反馈流程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需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2] - 监事会提议,董事会需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12][13]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由监事会主席主持[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需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4]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5]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通知与提案规则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1]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每一发言人发言原则上每次不超5分钟,经同意可适当延长,针对同一议案发言不超2次[23]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交,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提出[31][32] - 董事长提董事候选人名单,监事会主席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也可提名[34] - 有权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主体提名前应取得被提名人书面承诺[3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9]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4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选举董事或监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4]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45] - 若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份额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半数,需另行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48]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54] - 公告、通知或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需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58] - “以上”含本数,“超过”“过”“低于”不含本数[5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0]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61] -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二○二四年四月[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