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相关时间 - 2022年3月18日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6][7] - 2022年4月2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8] 回购注销情况 - 2024年8月29日通过回购注销议案[8] - 首次和预留授予共回购12.2万股限制性股票[12] - 首次授予主动、被动离职回购价9.2元/股等[12] -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12] 影响及合规 - 回购注销不影响业绩、财务和管理团队[13][16] - 已履行现阶段信披义务,尚需后续披露[15][16] - 回购注销获必要批准授权,符合规定[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