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达软件: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页为《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