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达软件:网达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