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拓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委员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其他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等列席会议[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