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针对《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补选曲俊宇为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该 候选人简历进行审阅,关于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提名的 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针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张平华、孙明成、孙德坤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经过认真审核后,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