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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通股份恒通股份(SH:603223)2023-12-11 18:0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长远利益, 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张平华、孙明成、孙德坤 2023 年 12 月 11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经过认真审核后,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针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