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220.6941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8220.6941万股,均为普通股[22]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认购390462195股,持股比例65.07%[22] - 公司设立时,富达实业公司认购164921805股,持股比例27.49%[22] - 公司设立时,美勤(香港)有限公司等多家股东认购股份并持有相应比例[22]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公司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高管或监事会提起诉讼[3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6][11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4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143] 财报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4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1]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56]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0%[15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7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1][182][19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87]
合盛硅业: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