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6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专业会计人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原则上提前三日发通知等,紧急情况不受限[11]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2] 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年度结束提交报告[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出具报告[9] - 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9] 信息披露 - 须披露人员构成等情况[14] - 年报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4] - 履职重大问题等按规定披露[14] 细则相关 - “以上”包括本数[16]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6] - 未明确或与法规不一致按法规执行[17]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