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定义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公司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8] - 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除及时披露外,还应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8] 关联交易原则与定价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12]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可直接适用该价格[24] - 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可在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9]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董事会[28]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