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
章程修订 - 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1] - 修订后股东可查阅、复制章程等资料并提建议或质询[1] -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时股东撤销决议情况除外[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滥用权利各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 - 超比例买入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 - 董事会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征集[2] 董事相关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仍履职[3] - 董事辞职生效等应办妥移交手续,保密等义务有期限[3] 注册资本与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25%,减资后有利润分配限制[4][5] - 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4] 章程修改与公司解散清算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5] - 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登记[5] 其他 - 无债务或清偿完债务可按简易程序注销登记[6] - 清算组成员有忠实勤勉义务,造成损失应赔偿[6] - 本次修订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