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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石油:《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SH:603353)2024-04-26 21: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活动。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 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全部成员均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