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邦高科: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过半数,且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且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