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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尼电子:东尼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盈基金)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SH:603595)2024-08-05 19:28

股份转让 - 沈新芳转让4,842,500股东尼电子股份,约占已发行股本总额2.08%[6] - 沈晓宇转让9,057,500股东尼电子股份,约占已发行股本总额3.90%[6] -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17.21元/股,转让总价款(含税价款)为239,219,000元[15]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3,900,000股,占总股本5.98%[16] -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30] 公司信息 - 杭州天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壹仟万元整[8] - 杭州天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股东田学义持股比例55%、陈勰持股比例30%、吴梁持股比例15%[8] 转让安排 - 2024年8月5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15] - 协议签署生效当日,乙方支付250万元作为定金[19] - 上交所审批通过并出具确认函后,乙方3个工作日内支付3816.723万元作为第二期股份转让款[19] - 甲方办妥税费缴纳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乙方支付7176.57万元作为第三期股份转让款[19] - 各方办理完标的股份过户手续,乙方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支付1.0286417亿元作为第四期股份转让款[19] - 各方办理完标的股份过户手续9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2392.19万元作为第五期股份转让款[20] 未来展望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东尼电子股份的计划[13] - 乙方承诺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3] 违约条款 - 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250万定金;若甲方违约,需退还全部转让款并支付250万元违约金[24] - 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取得上交所确认函,甲方2日内双倍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甲方不退还定金[25] - 乙方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后,若标的股份因甲方原因受限且20日内未消除,甲方需退还全部转让款并支付250万元违约金[25] - 甲方未按约定期限配合办理手续,每逾期一日按总转让款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超5个工作日未纠正,乙方可解除协议[26] - 若甲方违约,需退还乙方全部股份转让款项(含定金)并支付等额违约金,延迟退款按应退未退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27] - 若乙方违约且迟延履行行为超5个工作日未纠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不退还定金,但应退还其他转让款,延迟退还按应退未退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27] - 如不可抗力致股份未在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后30天内过户,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需退还全部款项(含定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资金占用费,延迟退款按应退未退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28]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29] - 本次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时间为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结算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31]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结算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32] - 在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东尼电子股票的情况[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