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情况 - 沈新芳、沈晓宇向长风、天盈基金各转让1390万股,转让价17.21元/股,总价款税前4.78438亿元[1] - 权益变动前沈新芳、沈晓宇合计持股1.13674602亿股,占总股本48.90%[2] - 权益变动后沈新芳、沈晓宇合计持股8587.4602万股,占总股本36.94%[2] - 权益变动后长风、天盈基金各持股1390万股,各占总股本5.98%[2] - 沈新芳转让484.25万股东尼电子股份,占比2.08%;沈晓宇转让905.75万股,占比3.90%[23] 转让价款支付 - 沈新芳转让给长风基金股份价款含税2.39219亿元[4] - 沈新芳、沈晓宇转让给天盈基金股份价款含税2.39219亿元[4] - 协议签署生效当日,乙方支付250万元定金[12][24] - 上交所审批通过出具确认函后,乙方3个工作日内支付3816.723万元作为第二期股份转让款[24] - 甲方办妥税费缴纳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乙方支付7176.57万元作为第三期股份转让款[14][25] - 办理完标的股份过户手续,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1.0286417亿元作为第四期股份转让款[14][25] - 办理完标的股份过户手续9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2392.19万元作为第五期股份转让款[14][25] 违约条款 - 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250万定金;若甲方违约,应退还全部转让款(含定金)并支付等额违约金[18] - 若因一方原因致股份转让无法取得上交所确认函,甲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定金[19] - 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后,标的股份因甲方原因受限且20日内未消除,甲方需退还全部转让款(含定金)并支付等额违约金[19] - 甲方未按约配合办理手续,每逾期一日以总转让款为基数按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超5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协议[20] - 乙方未按约配合办理手续,超5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协议,有权不退还定金[20] - 延迟退款,每延迟一日按应退未退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18][19][20][29] 其他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于偿还质押融资需求转让股份[34]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日常经营[34] - 本次协议转让需经上交所确认并办理过户登记,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35]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