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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尼电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正英)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SH:603595)2024-08-30 17:1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资格证书[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无独立性[2] 候选人不良记录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被提名人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4]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