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应当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 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监督、 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