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 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证券事务 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 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 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 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