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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电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杭电股份杭电股份(SH:603618)2023-12-28 15:56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 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 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 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杭州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