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被提名[7]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信息保存与沟通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0]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3] - 专门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2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提供资料[27]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10年[27] 费用与津贴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年报披露[28] 制度相关 - 与本制度不一致适用本制度[3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审议生效,修改亦同[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