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人员增补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9] - 独立董事辞职等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7]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10]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务报告并审慎发表意见[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提意见建议后董事会审议[10][16]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审计部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年度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1]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1] - 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24] - 决议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过半数同意有效[2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5]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4]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6]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