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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奇精机械奇精机械(SH:603677)2024-01-23 17: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2,147,352元,股份总数为192,147,35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8][15] - 公司由宁波市奇精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7名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折合5000万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等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等情形除外[2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6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无重大投资或支出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9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07][10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上公告[115][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