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东方环宇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
债务重组情况 - 公司拟与昌吉城投、昌吉城建、新疆浩聚源和新疆诚浩进行债务重组[1] - 昌吉城投欠公司燃气费182,841,929.89元,公司同意其转让给昌吉城建[2][6] - 昌吉城建以260套在建商品房销售款清偿该燃气费[2][7][8] 相关公司信息 - 昌吉市城投热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昌吉城建持股100%[4] - 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4] - 新疆浩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819.3万元,昌吉城建持股100%[5] - 新疆诚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于亮和涂少彦各持股50%[6] 执行要求 - 昌吉城建和新疆浩聚源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和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8] - 公司将标的房产销售到80%(208套),剩余房屋需在15个工作日内登记在公司名下[8] 影响与风险 - 本次债务重组利于公司收回应收账款,减少坏账损失风险[10] - 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10][12] - 房产出售情况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抵债房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需计提减值损失[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