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生物:海利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 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为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