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关于对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瑞斯康达瑞斯康达(SH:603803)2023-11-30 17:33

业绩造假数据 - 2019年虚增营收35,133.19万元、成本28,754.52万元、利润总额6,378.67万元,占比分别为13.21%、32.82%[4] - 2020年虚增营收28,132.96万元、成本22,787.67万元、利润总额5,345.29万元,占比分别为14.41%、37.31%[4] 责任认定 - 李月杰、朱春城是违法直接负责主管人员,高磊等6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7] 各方态度 - 公司等称难知悉业务虚假,已积极司法救济[8] - 上交所认为公司应知悉,异议理由不成立[10] 纪律处分 - 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分,部分人员被公开谴责[13][14] 整改要求 - 公司及董监高需整改排查,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