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国华)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1] - 需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4]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影响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不良记录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任职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4] - 在瑞斯康达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超过6年[4] 任职后规定 - 任职后不符合资格将辞去职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