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药业: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1]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1]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关联交易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4]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7] 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补选[11] - 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1] 会议与报告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两人可自行召集[15] - 履职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审议[15]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17] - 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17] 保障与津贴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资料保存十年[23] - 提供工作条件,承担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23]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