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下午13:30分[6]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6] - 现场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股东发言登记时间为13:00 - 13:15[7] 参会资格 - 截至2024年3月5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可出席现场会议[6] 议案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4个议案[13] -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第一条引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从2019年修订版改为2023年修订版[14] - 《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14] - 《公司章程》新增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开展活动[14] -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特定情形除外[14] 股票交易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15] - 证券公司因包销剩余持股5%以上,卖出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15] 股东大会召集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股东表决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7] 独立董事规定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能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1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能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19]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9][20] -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的关联交易[20] - 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20]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20][21]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至少保存十年[21]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21] -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应占有1/2以上的比例[21]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1]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22] - 如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1/3,辞职报告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缺额后生效[22]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2] 报告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4]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4]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24]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4]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25]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25]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5]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6]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26] - 清算组应自成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申报债权[26]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破产后移交清算事务[27] 审议通过事项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7]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事项均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9][30][31]
神力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