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朱水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0907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691342880000 江苏证监局 2023年8月7日 名 称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朱水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3〕94号 主 题 词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朱水宝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2020年,公司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利润总额多计69.81万元,错报金额占2020年年报记载的利 润总额的比例为14.92%。2021年,公司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租赁资产会计核算错误导致利润总额 多计67.89万元,错报金额占2021年年报记载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5.69%。公司上述错报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 一款的规定。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朱水宝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及《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