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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控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永悦科技永悦科技(SH:603879)2023-09-18 08:08

市场扩张 - 2023年8月27日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签5000台无人机合同,金额3亿[1] 监管措施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陈翔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2] - 公司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2] - 不服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诉讼[3] 影响说明 - 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3] 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未在2023年8月28日和9月5日披露《补充协议》[1]